共谋责任的要素
Posted: Sat Mar 01, 2025 8:34 am
上述所有共犯规则都具有相同的基本结构。首先,援助国应对其伙伴国的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承担责任,但这种责任只有在实际发生不法行为和提供便利时才会产生。如果没有主犯的过错,共犯就不存在。其次,与此相关的是,它们都要求援助国提供的援助和协助与伙伴国实施的不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联系门槛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一方面,援助不必是造成不法行为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它不应包括偶然或微不足道的援助行为——在这方面最常用的表述是,援助对不法行为的实施有重大、实质或实质性的贡献。
第三,最后,共谋规则要求援助国在提供援助(例如情报)时必须承担一定程度的过错(责任、主观要件)。例如,如果援助国故意、有意识、鲁莽、疏忽地协助合作伙伴,则援助国应对合作伙伴的行为承担共谋责任。共谋过错问题引起了最大的争议;该标准(或多个标准)的校准是共谋规则的实际效用将取决于的唯一最重要的问题,无论是在情报共享环境中还是在其他环境中。因此,我的文章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发展国家共谋过错的一般理论,因此即使是那些不关心情报共享的读者也应该会对此感兴趣。
我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关键论点是,ASR 第 16 条应被解释为采用多种心理要素,包含三种替代过错模式。然后,该心理要素可以作为制度特定共谋规则的规范基线,例如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的规则,这些规则可以比第 16 条更宽松,但不会更严格。我将在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中讨论共谋中的国家过错问题。
因此,虽然适用于共谋场景(例如军事行动中的情报共享)的法律规则网络很复杂,但在解释、应用和制定这些规则时,概念和实践上的困难并非不可克服。与所有法律规则一样,它们的实际实施将主要取决于规范内化的逐步过程和建立合规 巴林 Whatsapp 数据 文化,为此,政府内部的能力建设工作必不可少,外部和内部压力、宣传和诉讼也必不可少。话虽如此,联盟行动的现实是,相关伙伴可能会受到不同的条约和外部审查机制的约束。但不可避免的是,一些相关国家可能受到的更大限制将对其伙伴产生溢出效应,而这些伙伴在实践中必须考虑到这些限制。就合作伙伴的法律风险而言,根据国际人权法进行的国内和国际诉讼将产生最严重的此类风险,这种趋势在未来只会越来越大。
第三,最后,共谋规则要求援助国在提供援助(例如情报)时必须承担一定程度的过错(责任、主观要件)。例如,如果援助国故意、有意识、鲁莽、疏忽地协助合作伙伴,则援助国应对合作伙伴的行为承担共谋责任。共谋过错问题引起了最大的争议;该标准(或多个标准)的校准是共谋规则的实际效用将取决于的唯一最重要的问题,无论是在情报共享环境中还是在其他环境中。因此,我的文章大部分内容都是关于发展国家共谋过错的一般理论,因此即使是那些不关心情报共享的读者也应该会对此感兴趣。
我在这篇文章中提出的关键论点是,ASR 第 16 条应被解释为采用多种心理要素,包含三种替代过错模式。然后,该心理要素可以作为制度特定共谋规则的规范基线,例如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的规则,这些规则可以比第 16 条更宽松,但不会更严格。我将在本系列的下一篇文章中讨论共谋中的国家过错问题。
因此,虽然适用于共谋场景(例如军事行动中的情报共享)的法律规则网络很复杂,但在解释、应用和制定这些规则时,概念和实践上的困难并非不可克服。与所有法律规则一样,它们的实际实施将主要取决于规范内化的逐步过程和建立合规 巴林 Whatsapp 数据 文化,为此,政府内部的能力建设工作必不可少,外部和内部压力、宣传和诉讼也必不可少。话虽如此,联盟行动的现实是,相关伙伴可能会受到不同的条约和外部审查机制的约束。但不可避免的是,一些相关国家可能受到的更大限制将对其伙伴产生溢出效应,而这些伙伴在实践中必须考虑到这些限制。就合作伙伴的法律风险而言,根据国际人权法进行的国内和国际诉讼将产生最严重的此类风险,这种趋势在未来只会越来越大。